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自营进出口权需要的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