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指完全地、明确地饱满地将某理论、某计划付诸于实实在在的有效行动,执行,是指执行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等法律文书的内容,采取强制的手段加以实现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对受奖励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投资促进工作部署;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