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知道房产己抵押的,租赁合同不能成为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用房产进行抵押的,必须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同时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房产抵押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