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死亡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应立即报告检察院和办案机关,并由法医或医生进行死因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关押期间公司可以暂停发放工资。被停发工资的员工,若后被宣判无罪,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补发被羁押期间的工资,而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则不予补发。其他员工若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可以要求有关机关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员工被羁押期间还发工资吗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 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3)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2、其他员工 员工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被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给员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有关机关赔偿。 拓展延伸 羁押期间人犯死亡后的法律程序与责任追究 羁押期间人犯死亡后的法律程序与责任追究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当发生人犯死亡时,相关法律程序将启动。警方和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确定死因,并确保相关证据得到保护。同时,家属将被通知,并有权要求进行独立的尸体检查。其次,责任追究是必要的。监狱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执法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将接受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疏忽、过失或故意行为。如果发现责任人存在违法行为,他们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刑事指控和民事赔偿。此外,对于类似事件,监狱管理部门可能需要进行内部审查,以改进监狱管理和保护被羁押人员的安全。综上所述,羁押期间人犯死亡后,法律程序将确保对事件进行透明、公正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结语 合理、公正的法律程序对于羁押期间人犯死亡事件至关重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明确了人犯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要求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医生进行死因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同时,对于员工在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发工资,其他员工视情况而定。在人犯死亡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将接受调查和追责,以确保透明、公正的处理,并可能面临法律后果。综上所述,法律程序将保障对羁押期间人犯死亡事件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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