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回答:农村自建房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1、如果该自建房系一方婚前建造,建造时另一方亦没有出资,那么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 2、如果该房屋为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如果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况处理:1、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双方竞价取得;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温馨提示:如果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处理,双方可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另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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