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探视权怎么规定 |
释义 | 离婚时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避免纷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尽可能采用明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以保证探望权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产生误解。 如: 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 一、子女探视权是不是有规定时间 子女探视权没有规定时间。探视权的标准: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二、子女探望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时间。 三、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去行使 对于孩子探视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探视次数的法律规定。 对孩子行使探视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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