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根据专业的标准及国家地质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九条 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八条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河道防护,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行洪畅通。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