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之后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
| 释义 | 1、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它的范围包含核准商标的核定商品,但是不包含商标类别未注册的商品。 2、许可权,当申请人拥有了商标专用权之后,便可对该商标进行合理的支配,许可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在不想继续使用商标之后,通过合法的途径将商标进行售卖或者转让的形式,注册人享有转让的权利,但是在转让的过程中需要与受让人签订一份具备法律效应的转让合同,而且需要在当地商标局进行商标转让手续,经过商标局的审核之后才算正式完成转让。 一、专用商标怎么使用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二、现在服装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1、商标顾问确认双方转让交易意向,拟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转让人办理商标公证; 3、转让申请人准备好所有申请文件。 4、申请人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5、商标局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6、商标局审查通过,公告后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关于这些商标转让的期限一定要注意,基本上来说,商标被商标局核准认定之后,那么从核算之日开始计算,他们就有权对整个商标来进行专门的使用,这些商标使用的专用权差不多也都是在十年左右的时间,而且在专用权满一年或者是六个月的时候,如果没有及时的办理相关的商标手续的开展工作,那么这种商标本身也就会被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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