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集体土地住房能否买卖 |
释义 | 民法典对集体土地住房能否买卖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仅可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出卖、出租、赠与后不予批准再申请宅基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可通过协商、政府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购房者应与销售方协商解决问题,申请政府调解或仲裁,最后可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集体土地住房能否买卖 民法典对集体土地住房能否买卖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实践中,农村房屋可以买卖的,但只能是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民法典对集体土地住房能否买卖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是不予批准的。对于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解决。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的建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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