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撰写离婚起诉书的方法 |
释义 | 这段文字讲述了离婚案件中需要明确的原被告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及诉讼请求。同时,文章也提到了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和起诉的时间。对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文章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法律分析 原被告的基本信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及诉讼请求需要明确说明。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起诉的时间。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原被告基本信息及离婚原因 根据提供的标题,我们需要分析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及离婚原因。从案例中可以得知,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在2019年向原告提出了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因此,如果原告在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被告就无法再向原告提出离婚申请。 从案例中提供的信息来看,原告不同意离婚,而被告则坚持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告在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被告就无法再向原告提出离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如与原告进行沟通、寻求家庭或心理医生的帮助等,来缓解夫妻间的矛盾,修复婚姻关系。但如果被告坚持离婚,原告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支持,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应先尝试通过沟通、寻求帮助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坚持离婚。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支持,但应谨慎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结语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明确陈述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及诉讼请求。起诉时需送交人民法院,原告人需自我签名,并说明起诉的时间。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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