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转账数额过大,应当认定为个人借贷,因为男女双方此时并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恋爱期间小额的转账则属于赠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 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 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 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