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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理由是什么?
释义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
    (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在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民事借贷方面的一些情况的话,双方当事人发生一些纠纷的状况之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但是还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因为第3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所以是可以提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一、第三人能否申请再审
    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三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以民事案件为例,可以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请再审的包括:1.生效裁判文书中列明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义务的第三人;2.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但是受让原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债权的受让人除外;3.因不能归责于其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而未能参加原审诉讼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4.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案外人。如果案件中第三人被裁判确定了义务,是可以上诉、申请再审的。如果你说的第三人是案外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吗
    是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所以不能提起上诉的,但可以申请参加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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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