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几种 |
释义 | 合同履行中有三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者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以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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