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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
释义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选择方法如下: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的,创造性高度不够的,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就用商业密秘密保护。而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侵害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方案,就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选择方法如下: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的,创造性高度不够的,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就用商业密秘密保护。而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侵害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方案,就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也发明出来并且申请专利了,那我还能继续使用了吗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有如下不同:1、申请专利权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且需要公开,而商业秘密则一般不予公开;2、保护范围不同。专利保护范围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准,而商业秘密则根据其秘密性、价值性、竞争性、地域性、时效性等方面综合进行确认;3、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其他不同之处。《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法律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如果一个人做一个发明创造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而另一个人在不久的将来做了同样的发明,他申请了专利,那么前面的人能继续使用这个发明创造吗?后面的人能起诉前面的人侵权吗?
    一项专利的发明是不容易的,其中倾注了发明者的心血,但是有的人却受利益的驱使,去做一些侵权的事情,所以发明人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维权流程:1、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处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跨省执行有一定的难度。2、向法院起诉:对涉嫌侵权方的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一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物公开使用后还可以申请专利吗
    已经公开使用的发明物就不能申请专利了,因为申请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发明物公开使用后申请专利还有效吗
    已经公开使用的发明物就不能申请专利了,因为申请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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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