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独立法人机构吗 |
释义 |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机构。 因为按照规定,分公司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注册法人代表需要的条件: 1、法人有年龄限制: (1)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2)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法人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4、法人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 5、法人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6、法人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并依法登记注册。 综上所述,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机构。因为按照规定,分公司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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