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定为个人债务,配偶同意用夫妻财产偿还的,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