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屋析产后,是不是就属于我个人了?离婚时还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归属等。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婚内房屋归属与个人权益保障 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婚内房屋的归属问题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内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然而,在析产后,如果能够证明该房屋是由一方个人的财产购买或继承而来,并且没有与婚姻关系产生混合财产的情况,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或依法申请法院进行财产分割,包括婚内房屋的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因此,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婚内房屋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双方可以协商或依法申请法院进行财产分割,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等,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因此,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需要依法进行,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