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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释义
    质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通过质押物的处分来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形式。质权的设立一般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签订质押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明确质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相关事项。
    2. 办理质押登记:在质押合同签订后,需要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将质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
    3. 质押物交付:在质押登记完成后,债务人应当将质押物交付给质权人,以便质权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不同类型的质押物,其设立程序可能会略有不同,如抵押权、留置权等。此外,质权的设立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可以参考《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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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