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的防范非法集资的义务有: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防止他人利用其经营场所、销售渠道从事非法集资2、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3、依法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下列防范非法集资的义务:(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防止他人利用其经营场所、销售渠道从事非法集资;(二)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三)依法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