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意见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年度股东大会多久召开一次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体现了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由股东自行决定。 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存在法定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的年度股东大会的参加制度是什么?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体现了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由股东自行决定。 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存在法定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能否以上级意见为由开除董事 应该由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该董事不是职工代表,有以下两种情况: 1.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则股东大会的做法是合法的,可以解除董事的职务。 2.由股份公司的国有出资方直接任命的董事,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由履行出资人指责的机构任免或决定任免;若所任命的董事有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条件的情形或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履行出资人指责的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 二、如果该董事是职工代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股东大会任免的,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其无权解除该名董事的职务。 股东大会有哪些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