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的相关规定,施工的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有以下几点: 1、所有的建筑装饰装修类型的工程必须要进行设计,并且需要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的文件。 2、所承接建筑装饰装修类型的工程设计的单位或者公司,必须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应该要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是因为设计原因而造成的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相关的问题后果则需要由设计单位进行负责。 3、建筑装饰装修类的所有设计应该要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相关的规定和验收的标准。 4、承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或者公司,应该对建筑物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同时承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或者公司应该要实地进行勘察设计深度的满足施工有关要求。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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