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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级工伤护理费怎么算的
释义
    法律分析:十级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有:1、是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赔偿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职工被确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职工被认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因此不是说有十级工伤就可以有生活护理费的,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才会有生活护理费的。
    一、职工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工伤的赔偿标准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生活护理待遇
    对工伤职工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长期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的护理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伤残达到一至三级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依赖的,应当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三档确定,与本人对社会贡献、收入的高低因素无关。从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出发,护理费待遇的计发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而不是伤残职工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安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不能部分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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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8: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