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2022年度采暖补贴第一次表底数申报时间为今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第二次申报时间为明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为了减轻天然气壁挂炉分户自采暖用户的负担,北京市政府为壁挂炉用户提供了采暖补贴。这部分用户需要在每年采暖季到来前和结束后两次申报燃气表底数。北京燃气集团会依据政策规定计算出该用户整个采暖季的天然气用量,核算出采暖补贴数额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因此,如果用户没有在采暖季开始前进行第一次的燃气表底数申报,采暖季结束后也无法申报第二次表底数,将影响采暖补贴领取。 ■申报方式 申报燃气表底数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申报需登录“北京燃气”App,在首页点击“采暖补贴”选项后,填写燃气表读数并上传一张带有燃气表计数器的照片后保存成功即可。用户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住址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申报提示 1、燃气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2、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用户表端。 扩展资料:关于取暖费报销新规定有哪些 (一)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对低于参保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的按3161元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