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上海居住证? |
释义 | 居住证办理条件包括提供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住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和寄宿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于2009年实施,持证人需满足7年条件才能转户籍。首批办理居住证户口的外来人员在2009年6月15日后满足转户籍条件,因此关注焦点集中在居住证转户籍的实施细则上。 法律分析 居住证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1自购住房 “房地产权证”,是指记载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房地产权证。 2租赁住房 这一条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材料有: 备案通知书 3集体宿舍 “集体宿舍证明”有统一样式,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需经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4寄宿形式 “寄宿证明”有统一样式,由居(村)委出具并加盖居(村)委公章,并需经房主本人签名和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核实、确认。 上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于2009年6月17日出台上海市居住证,这意味着上海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即将正式实施,“沪漂一族”有了期盼。上海自2002年6月试行居住证制度以来,至今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的约有27万人,符合此次申办户籍持证年限要求的约有3000人。 首批持证人员刚满7年2009年2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者必须持证满7年才能转户籍,而上海最早是在2002年推出居住证制度的,第一批办理居住证户口的外来人员,在2009年6月15日后刚符合“持证7年”的条件。因此,进入二季度之后,各界人士尤其是居住证满7年的人都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到居住证转户籍的实施细则上。 结语 居住证办理条件明确,提供相应材料即可。自购住房需提供房地产权证,租赁住房需提供备案通知书,集体宿舍需提供单位证明,寄宿形式需提供寄宿证明。上海居住证制度改革即将实施,27万人已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符合条件的约有3000人。持证人员满7年方可转户籍,关注焦点集中于转户籍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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