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合法吗 |
释义 | 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续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1、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劳动合同终止权。但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