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2、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法不得转让; 3、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法律上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