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持股结构:股权结构是各个股东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合理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权力制衡,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资金来源可以有以下渠道,管理层和职工自筹;银行贷款;信托公司委托贷款;其他股东借款等。 持股形式: ①自然人直接持股; ②职工持股会间接持股; ③工会间接持股; ④信托公司间接持股; ⑤投资公司间接持股。 一、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否为代理关系 隐名股东,是指实际认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际享有出资权益,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工商登记档案均未记载其为公司股东,或者记载的持股数额少于其实际持股数额的投资者。 显名股东,是指未实际认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实际享有出资权益,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工商档案记载其为股东,或者记载的持股数额多于其实际持股数额的投资者。 股权代持,是指显名股东按照约定持有隐名股东投资形成的股权或者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