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但是这里被继承人的死亡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死亡,一种是被法院宣告死亡。这两种死亡其实都会发生继承遗产的效果。 一、民法典遗产分割有时间限制吗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开始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并且在遗产分割的时候,对于分割时间是有一定限制的,法律要求关于继承的纠纷,其诉讼时间期间为两年,遗产的分割有遗嘱依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则由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继承的时间,在继承发生之后,所有继承人均可以随时请求遗产分割。 二、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孩子可以继承本应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两种。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或办理。没有遗嘱、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继承本应由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另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父母健在,可以分割财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理死亡,这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踪达一定期间,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父母死亡,这时就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父母还健在的子女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但是却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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