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旅游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定具体有《旅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了有下列情形的,旅游经营者可以不担责: 1、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事由的,旅游经营罪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旅游者擅自故意脱离团队而受伤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脱离团队,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旅游者提起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变更为侵权之诉;旅游者仍坚持提起违约之诉的,对于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