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门诊补偿 1、参保者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发生的费用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报销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报销50元。 2、参保者在镇卫生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可补偿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报销不可超过50元,处方药费报销不可超过100元。 3、参保者在二级医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可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报销不可超过50元,处方药费报销不可超过200元。 4、参保者在三级医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可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报销不可超过50元,处方药费报销不可超过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报销不可超过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一年度不可超过5000元。 (二)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报销不可超过200元;手术费(依据国家标准,在一千元以上的按一千元来补偿)。 B、超过60周岁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最高补偿10元,报销总额不可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 在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费用可补偿60%;在二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补偿40%;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补偿30%。 (三)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大病补偿:参保者因住院医疗发生的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补偿的费用超过五千元以上的进行分段补偿,也即五千元以上不超过一万元的可报销65%,10001-18000元可报销70%,在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1万元。 一、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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