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二.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拘传的程序是:一.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二.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四.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1、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传的条件。 2、对于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3、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和拘传的时候,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4、传唤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即传唤、拘传所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的拘禁犯罪嫌疑人。 公安局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拘传执行单位的程序是: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拘传时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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