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业费标准是经过哪个部门核定?
释义
    物业费定价是由物价主管部门决定:依据如下:
    1、依据《价格法》第二条的规定,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第三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按照上述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部门“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价格。
    2、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9部分收费项目,与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价值正相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承接查验义务,承接查验结果是核定服务成本的客观依据。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分别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依照《价格法》第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服务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实际,政府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是对服务价格的定额,应当依据承接查验结果准确记录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价值,才能核定服务成本,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如实上报收费项目的有关定价资料,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的申报、备案制度),应当遵守《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依规提出建议,希望能帮助朋友,请予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0: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