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过户给子女流程具体如下: 1、与子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到房产局提出过户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拿房产证,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 1、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不动产权属证书; 6、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在进行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用到一些费用,这个是需要进行缴纳的税费,在进行办理过户的时候也需要用到以前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