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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价款优先受偿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主观:
    


    抵押 和 质押 作为 担保物权 ,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当二者并存于同一财产时,就存在一个优先受偿还是平等受偿的问题。 对此《 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第一款作出了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 抵押权 与质押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押权人受偿。”也就是说,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押权,不论二者产生的时间先后,抵押权人均优先于质押权人受偿。法律作出这一规定的理由在于突出强调抵押的登记公示的效力。 由于法律规定质权的设定是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生效要见,而抵押是不转移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如果仅仅以设立时间先后来确定受偿的顺序,将会使抵押权人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也必将影响抵押登记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关于 比较 质押担保与 抵押担保 的区别 ,我们要注意,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抵押和质押的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的质押物。但是,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物权,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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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