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后捐献器官没有补偿。遗体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遗体捐献补偿金但是按照实际的情况要进行不同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应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的话,对于救助的人员来说,其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还有就是医疗保险和学费等方面都是存在着一定的优惠的。因为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所以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