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公司名称核准 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及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 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工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3、刻章 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上述项目办理完毕,公司基本注册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要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办理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等适宜。若公司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4、银行开户 5、核定税种 指由主管公司的税务专管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特点和经营范围,正确核定企业应纳税种、税目。 一、企业管理公司需要的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二、设立子公司具备的条件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 4、有公司住所; 5、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