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遗失如何补办 |
释义 | 结婚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并当场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2、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60岁以上补办结婚证 60岁以上补办结婚证手续为:补办结婚证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二寸彩色合影,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档案查证后,确认属实的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一般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三、结婚证可否在异地补办 结婚证不可以在异地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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