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离婚时一般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且另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精神赔偿的。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的 婚前财产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分割但一般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或多分财产: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2)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一方出轨,另一方无过错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过错怎么分 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但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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