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2、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3、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4、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浙江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条件: 1、离开参保地长期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 2、长期在参保地外异地工作和居住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3、因公出差、学习、探亲、休假等在外时间不超过3个月,突发疾病需要治疗的参保人员。 综上所述,浙江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手续,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