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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释义
    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条件:
    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二、被监视居住人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5个方面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违反上述五项规定之一,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依法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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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