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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可以写一方名字吗
释义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的,如果未登记名字的一方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则房产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如果未登记名字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行为,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一、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二、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不进行分割,归一方所有;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怎样,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则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子,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离婚时归登记一方所有;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的补偿,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无论如何还款离婚时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债务由登记方偿还,之前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未登记的一方可以向登记方追偿。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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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1: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