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成都交通伤者赔偿标准 成都交通伤者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5.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6.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二、交通伤者理赔流程 交通伤者理赔流程有以下步骤: 1.等待交警到场,协助交警调查,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提供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2.等待对方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3.需要赔偿的相关费用由法院根据对方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4.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三、交通事故伤者一直拖着不解决该怎么办 伤交通事故者一直拖着不解决的,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协商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