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业发起人需要了解哪些风险? |
释义 | 发起人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包括:1)对其他股东未按时交纳注册资本的连带责任;2)完成出资后需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3)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5%,除非法律另有规定;4)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还需承担被诉讼的风险。 法律分析 公司发起人风险如下所示: 1、当其他股东不能按时交纳认购的注册资本时,发起人要承担连带的认缴责任。 2、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当发起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时,还要承担被诉讼的风险。 拓展延伸 创业风险管理:创业发起人需要掌握哪些关键要点? 创业风险管理是创业发起人必须要掌握的重要要点之一。在创业过程中,风险是无法避免的,但通过有效的管理和预防,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对创业项目的影响。创业发起人需要了解市场风险、竞争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各个方面的风险。他们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有效的市场策略;同时,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风险的控制;此外,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合规要求也是至关重要的。总之,创业发起人需要全面了解各种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风险管理,以提高创业项目的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结语 创业风险管理是创业发起人必备的关键要素。通过有效的管理和预防,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对创业项目的影响。发起人需了解市场、竞争、财务和法律等各方面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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