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受法律保护,承包形式有: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依法应认定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