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疑老公出轨,想离婚。现在有两个儿子,一个两周多,一个三个月。孩子可以全部归母亲嘛? |
释义 | 老公出轨想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是一个女人。我和老公离婚了。我有两个儿子,一个12岁,一个8岁。我不想要我的儿子。我丈夫想给我一个。我现在没有能力支持我的孩子。我该怎么办? 女方争取两个孩子的条件:1、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愿意随当事人生活;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5、孩子不满两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离婚有债务怎么办?有两个孩子,一个两岁四个月,一个不到三个月 离婚时债务一般不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子女应根据年龄,父母具体情况确定分配方案。例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想问一下,我再婚了,以前有两个孩子,一个跟着我,现在老婆有一个孩子,现在再生一个算几个孩子。 依据相关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一般情况下,再婚有三个孩子就不能再生了。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等。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我们是再婚家庭,女方婚前有一个孩子归前夫了,男方有两个孩子,一个归前妻一个归自己现在我们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吗? 再婚孩子抚养权要按照对孩子最有利原则确定,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想问一下,我再婚了,以前有两个孩子,一个跟着我,现在老婆有一个孩子,现在又有几个孩子。 与前妻有两个孩子的,再婚后还是可以再生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因此,目前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当事人与前妻只有两个子女的,再次确立婚姻关系,还是可以再生的,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国家允许当事人进行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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