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物权法规定,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没有过户住房,住房的权益是房产证登记原房主所有,拆迁受益人也是原房主。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主张得到补偿。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