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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房产公证处需要提供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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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