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效力是无效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当经过协商一致,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财产涉及赠与、借贷等行为,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违法行为的效力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章夫妻财产,第一千五百七十六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依法管理和处置。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单独处分;经另一方同意处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其他人已取得该财产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伪造、变造、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印章,或者伪造、变造、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其他公章、印章的,以及涂改或者伪造、变造、买卖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证件、证明文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离婚前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是违法行为,无效的。夫妻在离婚前应当协商一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