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 |
释义 |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2.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3.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4、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工伤认定的处理程序是: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一、伤残鉴定需要先认定工伤吗 申请工伤鉴定首先必须要工伤认定,先做工作认定后,可以进行进行伤残鉴定,这在工伤保险条件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在确定工伤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后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情况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可以向工伤鉴定部门咨询。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对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受到的伤害,一般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但如果是自身的疾病造成的,那么也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据来进行认定,后期的伤残鉴定等级可以决定赔偿的多少。 二、做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报工伤步骤如下: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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