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有正当理由即可不去,民事案件中,传票送达,当事人可以不到庭。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再发传票,第二次传票仍然不到的,可以作出对缺席当事人不利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三十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